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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2024年秋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日期: 2024-11-05 11:23来源:五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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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2024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集中受理、复核审批、网上公示、审核认定等程序,认定李法婷等 41人符合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条件,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至此,我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请下列人员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教育资助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证一表”)。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后,务必交到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单位保存或自己妥善保存好,此表极为重要!

  联系电话:0717-5826243,0717-5751499。

  李法婷 肖娇娇 谢鹭 袁承晨 伍昕悦 胡梦鸽 郑景缘

  孙凤娇 柳雨嫣 柳紫嫣 许诺 林子琳 柳鑫雨 谢莉妮

  张周阳 黎玲 杨扬 李胡玥 桂格格 张晨成 史忠琴

  曹元园 黄庆姗 张宗椿 张灵姿 覃叶莉 张文晶 陈敏

  张裕润 向晓萱 李筱涵 胡惟肖 钟吉雁 向跃 邵湉湉

  左民鑫 杨洲 邓贵斌 向晓旭 刘明娟 刘胤

  上述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确认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即日起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教育资助窗口领取“一证一表”。原则上不允许代领,若确需他人代领,须凭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精神,上述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年内,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通过数据比对或函件方式对接公安机关核查。已审核通过并领证的申请人若有违背《个人承诺书》内容,经查实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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