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八轮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经县委同意,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于2024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对县委政法委等5个单位和湾潭镇九门村等11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将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巡察时间
2024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
二、巡察内容
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开展监督,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工作落实。
三、巡察组任务分工及受理信访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宏琼,副组长罗诚,常规巡察长乐城乡集团党委,延伸至长乐城乡集团合并经营子公司;常规巡察县土地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中心。
信访电话:19092517550
电子邮箱:wfxwdwxcz@126.com
广大干部群众还可以通过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和二维码反映问题。
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胡礼宾,副组长王硕,常规巡察湾潭镇党委,延伸至湾潭镇所管理的二级单位,直接巡察湾潭镇九门村、红烈村,镇村一体巡察龙桥村、茅庄村、红旗坪村、三台坡村、茶园村、鹿耳庄村,专项巡察小凤池村、锁金山村,机动巡察湾潭社区。
信访电话:17762984909
电子邮箱:wfxwdexc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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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鲍剑波,副组长朱宇,常规巡察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党组,延伸至所管理的二级单位。
信访电话:17762306845
电子邮箱:wfxwdsxc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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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被巡察单位纪律作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等,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五、受理县委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举报投诉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要求,诚恳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17-5753369。
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