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日期: 2025-01-22 14:02来源:五峰县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字号: [ ]

  五政征补告字〔2024〕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以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情况,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茶园村、红烈村、龙桥村、茅庄村、小凤池村,五峰镇茅坪村、石梁司村,渔洋关镇汉马池村、枚二冲村、桥河社区居民委员会,长乐坪镇白岩坪村、甘沟村、苏家河村部分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五峰县境)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及范围

  因实施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五峰县境)建设用地公共利益需要,五峰县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湾潭镇茶园村、红烈村、龙桥村、茅庄村、小凤池村,五峰镇茅坪村、石梁司村,渔洋关镇汉马池村、枚二冲村、桥河社区居民委员会,长乐坪镇白岩坪村、甘沟村、苏家河村土地共计112.0917公顷,用地范围图详见附件3。土地用途为铁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本次已对土地现状开展详尽调查,共涉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茶园村、红烈村、龙桥村、茅庄村、小凤池村,五峰镇茅坪村、石梁司村,渔洋关镇汉马池村、枚二冲村、桥河社区居民委员会,长乐坪镇白岩坪村、甘沟村、苏家河村镇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112.091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07.0474公顷(耕地11.1749公顷)。现状调查结果详见附件2。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五政发〔2024〕1号)规定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I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标准为74.25万元/公顷,II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标准为72.75万元/公顷,IV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标准为53.10万元/公顷。具体补偿费用如下:土地补偿费2809.9262万元、安置补助费4214.8893万元,合计7024.8155万元。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五政发〔2024〕1号)规定标准补偿。涉及村民住宅的,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根据村民意愿,分别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四、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对被征地农民拟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等安置途径。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号)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居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相关程序按上述文件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补偿登记方式及期限。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茶园村、红烈村、龙桥村、茅庄村、小凤池村,五峰镇茅坪村、石梁司村,渔洋关镇汉马池村、枚二冲村、桥河社区居民委员会,长乐坪镇白岩坪村、甘沟村、苏家河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茶园村、红烈村、龙桥村、茅庄村、小凤池村,五峰镇茅坪村、石梁司村,渔洋关镇汉马池村、枚二冲村、桥河社区居民委员会,长乐坪镇白岩坪村、甘沟村、苏家河村的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本次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2.申请听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数以上(不含半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村(社区)为单位向五峰县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申请听证的,五峰县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

  3.异议反馈渠道。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间向五峰县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或五峰县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4.本公告期限为30天,公告范围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茶园村、红烈村、龙桥村、茅庄村、小凤池村,五峰镇茅坪村、石梁司村,渔洋关镇汉马池村、枚二冲村、桥河社区居民委员会,长乐坪镇白岩坪村、甘沟村、苏家河村,并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www.hbwf.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五峰县境)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

             2.现状调查结果.pdf

             3.拟征收土地范围图.pdf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