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19日至9月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团县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16日,县委巡察组向团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团县委成立以团县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基层团组织负责人、机关全体干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时间、任务和责任人,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二是周密部署。2023年2月20日,团县委班子组织召开全县共青团系统整改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就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认领并对照检查,明确整改思路,并在后续的“跃升吧·五峰青年”座谈会和“激昂青春闯新路·高举火炬再起航”五峰青年座谈会上再次就巡察整改相关事项作部署强调。
三是督促整改。2023年3月16日,县妇联团县委机关联合党支部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入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和团县委书记分别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再次进行安排部署。
截至2025年2月6日,巡察反馈的1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上级专题学习要求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2023年3月以来,团县委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五四寄语和在庆祝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组织各基层团组织结合实际开展省第十五次团代会精神、基础团务、“悦学习跃青春”等各类学习。二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机关集中学习制度》,将收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的《论党的青年工作》纳入集中学习必学项。
2.关于“履行核心职能有差距,对基层组织指导工作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基层工作指导力度。从2023年3月起,团县委组织开展“团团周二下基层”活动,机关带头,动员全县各级团干部深入一线、走访调研,拓宽思路、解决困难。二是部门联动推进活动开展。在青年联谊交友、学习交流、未成年人保护等共青团活动的开展上,持续强化团县委同各基层团组织的紧密联系。
3.关于“履行本职工作不力,对团费收缴工作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3年2月20日,团县委组织开展共青团业务集中培训,团县委书记向各基层团组织通报巡察反馈团费收缴问题,领学《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二是及时补缴团费。截至2023年3月15日,完成对2021年度25个团组织108名团员应缴未缴的团费补缴,共计7979.6元。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基层团组织书记评议考核走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开展团组织述职。2023年2月20日,团县委组织召开2022年度五峰共青团工作述职交流会,16个基层团、队组织围绕上年度共青团工作情况现场述职,其他团组织书面述职。二是严格开展考核评价。2023年3月以来,团县委先后赴团宜昌市委、团武汉市委和团省委汇报工作,就共青团系统考核评价体系的搭建进行现场学习交流。三是探索完善评价体系。按照团中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县委结合青年发展实际需求,根据年初制定的清晰明确的工作目标,每年组织召开1次交流会,回顾总结全年工作落实情况,逐渐形成了“以交流促进经验推广、以反馈促进短板提升”的考核评价体系,助力形成“比学赶超”良性竞争环境,促使全县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存在应学未学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团县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对青少年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开展研究讨论。二是深入研讨学习。第一时间针对巡察反馈的学习短板内容进行补学,部分干部职工在学习中分享学习心得、交流学习体会。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工作未抓细抓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党支部开展学习研讨。2023年3月15日,县妇联团县委联合党支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支部书记就相关工作再次提要求、作部署。二是落实从严治团主体责任。团县委结合湖北省第十五次团代会精神学习,组织各基层团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和从严治团学习。2023年2月20日,团县委书记为各基层团组织讲授廉政团课,并于3月同机关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7.关于“机关管理欠缺,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2023年3月24日,团县委重新印发《团县委机关管理制度》和《关于调整机关干部职工分工的通知》,补齐机关在财务管理、办公室业务、集中学习等领域的制度短板。二是深入开展自查。团县委机关组织对2022年的财务管理、集中学习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深入自查,对业务学习、财务管理等内容再强化,自查整改财务不规范问题3处。三是完善统筹机制。制定《周例会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集中研究团县委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
8.关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机关财务管理机制。2023年4月6日,团县委组织开展财务管理集中学习,明确机关干部职工职责分工,确定财务AB岗。二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接待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其中明确“三级审签”的具体责任人。三是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对巡察、审计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就相关票据进行全面清查,就签字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及时进行核对。其中,对反馈的2021年累计垫付个人应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养老金问题,于2022年9月17日聘请第三方完成了专项清查,并于2022年11月17日将核对调整后确认的47.43元收支净额上缴县财政专户。
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夯实支部战斗堡垒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学习。2023年3月15日,县妇联团县委联合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就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明确“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和谈心谈话等制度要求。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巡察专题组织生活会和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前,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交换意见。三是县直机关工委已于2023年10月31日同意团县委成立“中国共青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关支部”,团县委机关支部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把促进共青团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担当作为。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材料照搬照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会议通报。2023年3月15日,团县委机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团县委副书记对巡察反馈指出的2019年原团县委书记个人与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相互套用和2019年、2021年团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措施雷同的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开展集中学习。2023年3月15日,县妇联团县委联合党支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是撰写发言提纲。党支部组织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突出问题和不足,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将巡察反馈问题同个人剖析深入结合,写清楚整改措施,并由党支部委员会初审。四是建立公文审核制度。制定机关《公文审核制度》,从公文撰写、审核、印发流程三个方面对公文提出更高要求,明确审核责任人。
11.关于“领导班子监督缺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财务自查。对2019年至2021年的“三重一大”不规范事项剖析出现原因,并以此为警醒,已对2022年以来的5次“三重一大”事项中存在的决策程序不规范情况进行整改。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团县委机关重新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会议记录、台账管理和人员审签各项流程。
12.关于“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主体责任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团县委领导班子按照巡察、审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对反馈的2021年累计垫付个人应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养老金问题,于2022年9月17日聘请第三方完成了专项清查,并于2022年11月17日将核对调整后确认的47.43元收支净额上缴县财政专户,并长期坚持完善团费收缴账簿设置、每月召开支委会等问题整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深入举一反三。团县委书记将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见实效。
二是持续推进提质增效。将县委巡察作为团县委当前及今后工作“把脉问诊、刮骨疗毒”的良医,在后续工作中查找全县共青团工作的堵点、痛点和难点,有针对性推进体制机制优化,促进全县共青团工作健康发展、再上新台阶。
三是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指导,充分凝聚各基层团组织的力量,更好联系青年、服务青年,为创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县贡献青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团县委联系电话:0717-5821821(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三房坪社区幸福大道32号行政大楼148室,邮政编码:443413;电子邮箱:397154589@qq.com。县纪委监委第二派出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5825998(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共青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委员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