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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支部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5-01-23 09:48来源:五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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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残联机关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残联机关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直面问题,强化组织领导。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县残联高度重视,成立由党支部书记、理事长任组长,副理事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各部室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认领,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县残联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逐项逐条研究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时限、责任人。班子成员之间、各部室之间分工协作,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全覆盖、无遗漏。

  三是专题研判,推动整改落实。根据反馈的问题,县残联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通报。同时,将整改工作与清廉机关建设结合起来,完善《机关工作制度》《请休假管理制度》等11项管理制度。

  截至1月8日,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未完成的2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27日,县残联通过专题学习方式补学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并开展研讨交流。二是每月通过理事长会议、月度工作例会、党员大会及时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身在大山、心向沿海”大讨论活动开展县残联“破冰提能”学习,每月集中学习并结合残联具体业务开展研讨交流。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研讨学等多种方式强化学习效果。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履行行业职能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县残联将2019年至2021年161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名单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二是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在方案编制、改造对象、改造内容、项目施工、项目验收等每个阶段做到及时公示公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程序到位,资料整理规范。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3.关于“责任压实不够,残疾人办证工作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办证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要求工作人员严格审核办证资料,落实审核签字要求,规范整理个人档案。二是对2022年度残疾人证办理资料进行“回头看”,对办证资料进行检查核实,整理完善申请表、评定表、佐证资料并及时归档。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范残疾人证办理程序。根据本县实际与残疾人需求,对残疾人证的申请、换领、变更、挂失补办、迁移、注销等工作流程进行优化,提升残疾人证办理效率和规范化,杜绝“人情证”“关系证”“虚假证”。同时将办证相关材料整理存档、长期保存。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4.关于“责任压实不够,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不细致,培训对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收回栗子坪村、楠木桥村不符合培训条件的4名残疾人发放的物资,并按程序将物资发放给另选的栗子坪村1名、楠木桥村3名困难残疾人。二是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审核把关,对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人员名单在县乡村三级进行事前事后审核公示,联合民政部门对拟培训人员进行信息比对,杜绝将不符合条件人员列入被培训对象名单。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按照保密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县残联保密工作五项制度,完善保密工作六项台账,并及时更新。按照县国家保密局要求对涉密资料规范管理,对涉密电脑、打印机等均已张贴保密标识。二是加强学习,对干部职工开展保密教育,对保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工作能力。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严格落实“五纳入三报告”要求,每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由支部书记主持,扛牢扛实“一把手”责任。二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对上级指定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保证学习实效。对未学的指定内容及时补学。三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履职尽责、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各项工作内容,并作专题报告。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7.关于“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支部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聚焦责任落实、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抓小、抓细、抓实各项常态化工作,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落实。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修改完善《机关工作制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11项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紧抓实。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8.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提醒谈话。2023年3月3日,分管机关领导对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全体年轻干部进行集体谈话提醒,要求严格起草报送各类文件材料,规范行文,禁止照抄照搬。加强公文发布审核管理,按照部室工作人员起草初稿、部室负责人讨论修改、综合办公室修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逐项审核,规范发文和信息发布。二是提升党员干部办文办会能力,邀请县委办公室法规室主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为全体干部职工就办文办会、新闻写作专题授课,规范各项工作要求和标准。三是2024年1月18日、1月19日,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对具体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办文规则,不得照抄照搬上级来文,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的文件。要严谨细致,文字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要严谨用词,不得出现错别字等。要加强审核把关,特别是对上报送的材料、网络安全、意识形态等方面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2024年1月19日,理事长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文件材料审核把关,禁止出现照抄照搬上级文件事情发生。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9.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专款专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的意识。通过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财经纪律、预算编制的学习,做到财经纪律要求清清楚楚,财务支出明明白白。二是加强绩效管理,科学编制预算。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规定和预算管理规定,科学精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残保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根据残保金预算金额和使用范围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组织研究残保金预算并按程序送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对照使用,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制度建设。通过岗位调整、修改完善财务制度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在2024年出台的县残保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根据残保金使用情况进一步细化财务审签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经常性使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提醒监管,确保财务规范、支出严谨。该问题持续整改中。

  10.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白条列支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21日,对0.6万元白条列支进行整改,补开手语播报劳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交财务室,并将票据归档。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监督管理。2023年2月28日,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度干部职工岗位职责的通知》,对财务负责人进行轮岗。3月,选派工作人员赴武汉市参加省残联系统财务与绩效管理知识培训,并在单位内部开展财务知识专题培训1次。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1.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负责同志对分管领导、部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在项目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同时要加强项目管理、财务制度的学习,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二是进一步提高纪律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确保项目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设双强学习课堂,由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强化廉政意识,由部室负责同志带头学习残疾人项目管理政策强化项目实施水平。不断压实管理责任,提高遵规守纪意识。三是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在前期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等政策规定。提高项目实施透明度,加强公示公开和验收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加强同省市残联的沟通联系,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同时加强县内乡镇统筹,在残疾人需求较大、覆盖面较广的项目上,加强统筹谋划和科学安排,确保各类项目规范有效实施。该问题持续整改中。

  1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违规在非定点单位维修车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公车维修管理,严格执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经过集体讨论研究选定公车维修定点目录范围内离县残联机关较近且服务质量好的公车维修站点,并签订《公务车辆维修合同》。二是规范公车报修程序。驾驶员事先填报维修保养申请单、由定点维修企业上报相关检修项目送县残联分管领导审核并填报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后开始维修,维修结束后办公室完善公务车维修台账,留存车辆维修前后对比佐证资料。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车辆使用台账信息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用车申请审批程序,按照用车人先申请,办公室管理人员后审批原则,严格派车管理,用车申请人通过“智慧公务出行”平台,详细填写候车地点、途经地点、目的地、用车要求、用车人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用车事由等事项,办公室管理人员对用车人和用车事要严格审批,驾驶员严格按照申请目的地和路线行驶,结束用车后用车申请人在智慧公务出行平台上点击结束用车,驾驶员对用车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二是为确保对公务车实时监管,实行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双登记,同步完善临时用车登记台账,确保公车规范使用。同时,已将2022年1月至10月用车详情补录到“智慧公务出行”平台。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集体研究重大事项。会前,相关部室提出需要集体研究事项初步方案或建议,充分征求相关部室意见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提请上会研讨决策。会中,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依次发表意见,理事长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充分讨论研究达成共识,确保民主议事。会后,迅速落实相关工作,议题提出部室将工作落实情况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集中整改以来,所有重要事项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3月,因人员调整,根据工作需要补选支部委员3名。每月按要求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残联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本单位重要工作,明确组织委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沟通交流。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2轮谈心谈话,支部委员对普通党员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6.关于“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会前进行充分准备,开展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按要求查摆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党支部组织委员对组织生活会所有材料严格把关并报支部书记审核;会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负责人带头自我检视问题,党员干部积极对照检查,将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到实处,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错误,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会后及时总结,对党员干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吸纳,促进成长。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健全完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监督的全覆盖和有效性,确保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经过推荐和理事长会研究,对机关各部室负责人进行了交流轮岗,任命了各部室主任,并向组织部门备案。同时,印发《关于调整2023年度干部职工岗位职责的通知》,对干部职工职责分工进一步优化,实行AB岗,确保岗位责任落实。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

  二是坚持担当作为,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增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把控,强化内控机制,提高监督实效。

  三是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并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效果推动各项工作。

  四是坚持转变作风,推动事业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干部教育管理,锻造严紧硬实的作风。聚焦优化服务残疾人目标,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业务素质,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县残联联系电话:0717-5824428(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六楼,邮政编码:443413。县纪委监委第二派出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5826560(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支部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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