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2号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单行条例的决定》,已由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