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7日至8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五峰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1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五峰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镇党委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放在首要位置,迅速响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针对反馈的问题逐项梳理、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推动整改进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党委班子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等,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将巡察整改纳入重点工作管理清单,一周一研判、一周一督办。三是巩固整改成效。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通过问题整改、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截至5月30日,巡察反馈的3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持续整改1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内容有遗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示,明确学习要求,做好学习安排;二是针对漏学的三项学习内容已及时进行了补学;三是开展自查自纠,2024年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28次,学习内容应学尽学,无遗漏。
2.关于“学习交流研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根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示,认真制定学习方案,准备学习资料;二是根据研讨交流的主题,提醒参学人员做好发言准备,确保研讨交流内容有思想、有深度;三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关于以学增智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两项内容再次进行集体学习,班子成员围绕讲话精神作交流发言。2024年以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28次,其中集中研讨交流18次。
3.关于“对备案管理的公益项目取料场生态修复工作督促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城乡建设办、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针对取料场生态修复工作进行现场督办,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二是于2025年1月30日组织人员对取料场生态修复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根据生态修复覆土复绿相关标准,该处取料场覆土复绿已达标;三是对辖区内所有生态复绿修复项目开展回头看,严格落实生态修复属地监管责任,2024年来,已完成7处工矿类生态复绿修复工程,均已通过县级验收。
4.关于“落实‘河长制’责任有差距,环境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及时清理河道,城区河道垃圾已完成清除,对沿河两岸排污管网进行了全面检查,破损的排污管网已完成维修;二是定期组织镇村两级河长围绕乱倒垃圾、废水直排、基础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对辖区内主要河流开展常态化巡查,确保辖区内河流生态环境良好;三是将《宜昌市河湖库保护“十不准”》和“河长制”工作要求纳入镇村干部学习内容和村规民约,在天池河周边设置宣传牌,利用屋场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环保知识,持续提升群众环保意识。
5.关于“消防宣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集中学习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就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2024年11月以来,组织工作人员到户发放禁烧宣传单5000余份,禁烧知识宣传作业本1000余本,制作禁烧横幅20条、播放禁烧广播40期,发布禁烧公众号3期;三是组织街道各商铺消防演练30余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50余家,排查楼栋859栋,督促整改问题40余处;四是更新完善《五峰镇秸秆禁烧四级联防网格化包保责任名单》,制定《五峰镇“一控两禁”部门履职清单》,明确职能职责,确保发现消防隐患,及时处置到位。
6.针对“应急预警责任落实不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村(社区)干部、地灾监测员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培训,针对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和紧急信息报送时间、程序等开展培训3次;二是组织人员对辖区地灾点完成逐点巡查,更新地灾点警示信息、隐患台账基础信息97条,对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监测员已进行调换;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值班值守和地灾监测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明值班值守纪律,规范地灾点管理;四是制定了《五峰镇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方案》《五峰镇地质灾害常态化巡查排查工作机制》,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确保巡查排查有成效,隐患处置更及时。
7.关于“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力。2023年实施强安固盾行动,13家责任单位中有12家未按要求开展‘三告知一测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工作要求已及时完成对企业及监管领域的“三告知一测试”工作;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集中约谈了班子成员、未完成“三告知一测试”工作的12家单位责任人,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优化完善《五峰镇党政干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排专人定期到相关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和督促指导,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告知一测试”工作。
8.针对“网络舆情防范处置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人对各大网络平台、社交媒体、新闻网站等进行动态监测。针对发生的舆情,通过电话联系、当面沟通等方式,与诉求人耐心解释,均已妥善处理;二是于2024年10月31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班子会“五必议”内容,每周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开展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四是制定《五峰镇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响应时间、处置流程和责任人员,确保处置迅速有效。
9.针对“执行‘五纳入三报告一督查’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五纳入三报告一督查”制度;二是于2025年2月对2023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回头看”,对不符合要求的已督促整改;三是安排专人对述职述廉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按照要求落实。
10.关于“集中安置点管理不到位,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房屋及设施损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工作提示,明确集中安置点的管理,强化冬季用火用电以及安全防护巡查的要求;二是于2024年8月1日更换五峰镇长坡村集中安置点破损屋顶的瓦片,2024年11月19日更换五峰镇石梁司村长坪集中安置点损坏井盖;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目前谢家坪村、石梁司村集中安置小区配套功能用房正在建设中;四是常态长效管理。定期开展集中安置点巡查,通过屋场会、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宣传发动集中安置点居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同时发挥公益性岗位的作用,加强安置点日常维护。
11.关于“对惠民政策宣传告知、跟踪服务、督办落实不到位,存在漏发、多发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各村、社区民政专干集中开展民政政策学习培训;二是于2024年8月19日将延迟申报和漏发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全部发放到位;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其中1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安排专人每月核对新增、调减及死亡人员,并与县级部门数据比对,确保信息准确。同时,严格审核申报资料,确保符合政策对象应享尽享,不漏一人;五是持续通过屋场会、微信公众号、网格群等宣传惠民政策,同步做好政策答疑解惑工作。
12.关于“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用力不够,履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五峰镇党委2024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统筹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二是及时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工作要求、典型案例通报等,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以来,镇纪委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2次,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三是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2024年来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文件及“四风”问题相关通报3次。同时,举办以“倡清廉 传家风 贺新年 闹元宵”为主题的文化活动,将廉洁元素巧妙植入灯谜中。坚持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提醒,督促党员干部做到警钟长鸣,严于律己。四是2024年以来,班子成员对分管的镇直单位、村(社区)“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32人次,实现“一把手”廉政谈话全覆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13.关于“履行‘党管保密’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来,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保密工作教育培训9次,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二是专题研究部署保密工作5次,组织2名涉密人员签订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机关办公电脑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正按计划推进国产化替代工作;三是健全内部保密工作管理制度5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密人员、涉密计算机、文件资料、移动存储载体、复印设备及信息安全保密的管理,完成对办公电脑保密抽查检查全覆盖,切实筑牢保密防线。
14.关于“落实考勤制度不严格,考核办法不够具体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0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请休假纪律相关规定;二是对机关管理考勤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启用“钉钉”考勤打卡,明确专人负责考勤统计和审核;三是镇纪委不定期进行考勤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考勤制度的人员予以批评提醒。
15.关于“竣工项目未办理决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月13日,组织工作人员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和要求,提升业务能力;二是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已完成2021年至2023年实施的6个道路硬化工程等项目的竣工结算;三是对现有已竣工项目进行回头看,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16.关于“项目验收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16日,组织镇村两级项目管理人员学习《湖北省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集中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培训;二是2024年4月26日某茶叶发展项目多付的项目工程款及税金已退回财政专户,2024年10月10日某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多付的项目工程款已上缴财政;三是已对项目经办人进行问责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分管领导对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重视项目程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验收。四是制定《五峰镇农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建立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经梳理近年来实施的项目,暂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
17.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3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县财政局关于执行<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事项管理要求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程序,购置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时,由具体办公室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对政府采购计划实行网上备案后,按规范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18.关于“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进行整改。一是于2024年4月29日,对乡村振兴帮扶资金、2021年和2022年缴纳工会筹备金、2024年5月工资扣款个人部分进行调账处理。其余往来账因年代久远,核实难度较大,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整改;二是于2024年12月3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基本财务知识进行再次巩固加强,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三是规范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往来账款,联合财政所对财务账目进行梳理,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财务规范运行。
19.针对“收支未统一核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3日组织学习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于2024年12月2日将民政项目资金移交镇财务室统一管理;三是于2024年12月全面梳理机关单位财务账目,确保收支均按照规定进行统一核算,经过梳理排查,未发现其他独立财务账的现象;四是镇纪委不定期对财务账目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提醒、问责,确保财务规范运行。
20.关于“部分非税收入应缴未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3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二是代管国有资产出租的收入已根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9号)合理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2024年11月19日,公租房房租收入已上缴国库。2025年4月11日,食堂承包费已上缴国库;三是严格执行非税收入上缴制度,对政府非税收入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上缴。
21.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3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入账的要求和规定;二是已将镇政府值班室门禁和可视电话、麦庄村村委会和长坪社区居委会因办公地址搬迁增加的相关监控设备、原土产公司和盐业公司对面接入雪亮工程系统安装的监控设备、3辆车厢可拆卸式垃圾车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三是规范资产采购管理工作,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目前均已按照要求进行入账。
22.关于“对村级‘三资’管理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16日组织全体干部、16个村(社区)的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开展“三资”管理及“三资”系统培训,进一步强化三资监管意识,规范资产录入;二是2024年9月至今,结合清产核资工作对全镇已完工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对后河村上茶园公路维修加宽、怀抱窝漫水桥维修加固项目等33个项目及时补录至固定资产台账,确保账实相符;三是制定《五峰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全面启动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运行管理,督促各村(社区)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意识,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的规范入账、系统录入工作。
23.关于“违规聘用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学习机关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相关规定,规范人员聘用程序;二是2021年聘用的吴某某等3人已于2022年4月、6月分别终止聘用;2021年、2022年聘用的文某某等9人及杜某某等4人中,除文某某等3人外,其余人员均在2022年解除聘用关系,后续聘用的文某某等3人均通过“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后签订《聘用人员合同》;三是于2024年11月对聘用人员相关程序进行自查,经过排查梳理,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聘用。
24.关于“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议事决策讨论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1月19日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解剖,要求研讨议题时严格落实依次表态发言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二是对2024年度所有“三重一大”议题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经自查,所有议题均按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
25.关于“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不够规范,存在以会签代替会议决策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1月19日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重点学习“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研究和会议表决”之规定;二是于2024年11月20日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细致做好会议记录;三是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2024年来,所有“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过程均通过会议记录完整、清晰、准确反映。
26.关于“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履责‘口袋书’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月对2024年度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口袋书”开展“回头看”,除反馈的问题外,未发现与往年内容雷同的情况;二是于2025年2月6日对未按要求规范制定抓基层党建工作履责“口袋书”的3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反思,切实履职尽责。2025年2月7日,分管领导对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对“口袋书”审核把关,确保内容规范;三是2025年2月底前,3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已完成抓基层党建工作履责“口袋书”的修改撰写,经审核内容符合要求。
27.关于“对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月23日对各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发展党员规定、“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流程及民主评议党员要求;二是于2025年2月5日至7日对5个村(社区)的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025年2月7日,分管领导对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5个村(社区)党组织及时取消了受处分党员的优秀或合格等次,重新评定等次并公示;三是镇党建办对各村(社区)往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未发现民主评议党员不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况。同时,安排人员每季度到村(社区)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基层党建业务进行指导。
28.关于“对村(社区)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指导把关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1月23日对各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流程要求等内容;二是联村领导于2025年2月5日至7日分别到13个村指导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对镇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强调要严格指导把关,确保组织生活会规范化;三是2024年12月以来,镇党建工作办陆续对各基层党组织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同时对各基层党组织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相关资料开展了“回头看”,确保会前学习到位、材料聚焦问题,杜绝出现抄袭雷同现象。
29.关于“对村(社区)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监督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组织专人实地查看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后续将坚持每季度到村指导党建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二是于2025年1月23日组织各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开展“三会一课”制度等业务学习培训;三是联村领导于2025年2月5日至7日分别到10个村指导党建工作,要求村党支部书记重新撰写党课材料。分管领导对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对村(社区)的业务指导。
30.关于“对村(社区)民主决策监督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16日对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开展财务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规范各项流程;二是于2024年11月5日印发《五峰镇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确保项目决策合法合规。三是于2025年2月5日至7日对落实民主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的14名村“两委”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通过村级公示制度和动态抽查机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均通过“四议两公开”决议及公示,对未达到法定人数的会议实行“叫停重开”。
31.关于“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16日组织镇村两级农村“三资”管理人员学习《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二是于2024年11月5日印发《五峰镇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支出管理制度》,建立农村“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规范集体经济发展;三是积极推进问题整改。长坡村引导资金已用于诚信超市建设,超市于2024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并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金8000元/年。怀抱窝村引导资金已投入菊花厂,且与万晟农牧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目前租金已缴纳。楠木河引导资金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入股长乐集团,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红,已持续分红5年。小河村引导资金用于建设硝洞湾休闲驿站项目,因多次意外导致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目前相关理赔已完成,赔偿金已投资入股长乐集团,每年按照投资额的6%进行分红;四是梳理近年来实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未发现其他问题。2025年2月7日,分管领导对镇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及时盘活闲置资金,壮大集体经济。
32.关于“检察建议书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1月30日前到未按规定制定村规民约的7个村(社区)进行指导。目前,全镇16个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已完成整改;二是于2025年1月13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三是对历年收到的检查建议书进行梳理,查看是否有未整改到位的相关问题,经梳理未发现其他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将责任担当扛在肩上、落在实处。坚定不移地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确保各项责任落实落细。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将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群众关切,着力解决一批群众痛点难点问题。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赋能工作提升。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建立常态化“回头看”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复查核验,全面排查潜在风险,从根源上杜绝问题反弹回潮。对未整改完成的事项,督促整改责任人严格履行职责,对标对表,积极梳理账目,尽快完成整改。严格落实“周二走访”工作制度,发挥班子成员带头作用,持续深入联系村开展督促指导工作,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三是巩固整改成效,构建长效机制。秉持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精准聚焦关键领域与核心环节,有的放矢地推进各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全面梳理现有制度体系,查找漏洞与短板,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制定并优化各类规章制度,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镇纪委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保障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巡察整改成果的巩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五峰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17-5821241(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五峰镇西北路5号,邮政编码:443400;电子邮箱:3409832790@qq.com。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17-5821580(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