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加强招投标领域信用分级监管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持续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广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将诚信管理纳入交易过程,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全力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氛围。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幸福感,助力县域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强化事前守信承诺,各市场主体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之前,签署《信用承诺书》,如有失信行为将自愿接受信用惩戒;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承诺函”;评标专家在准入前提交事前信用承诺书。通过信用承诺,强化交易主体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氛围。
二、加强交易全过程信用监管。一是在开标前,强化信用信息核查,杜绝不良企业进场。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市场主体进行信用查询,对有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拒绝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记入信用档案。二是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将不予通过。三是评标结束后,由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和招标人按照“一标一评”的要求,对评审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记录不良行为。四是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填写招标代理履约评价表,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价,并将履约信息推送至电子服务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情况实施分类监管。
三、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在办公区域设立诚信宣传广告牌、宣传栏、宣传画、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大力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从业人员执业素质,增强各方诚信意识,推进行业自律,筑牢防腐底线。
五峰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以“信用+”为切入点,不断探索建立以信用记录、汇集、共享为核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进一步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建设,全力提升县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水平。(通讯员: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