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政策内容:湖北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享受对象:已认定的民族贸易企业或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兑现流程:
企业填报《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表》,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经人民银行五峰支行、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县民宗局将贴息资金拨付到企业。
提交资料:
1.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表;
2.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明细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借款合同;
5.借款凭证;
6.每月结息清单;
7.还款凭证。
贴息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民贸民品生产流动资金贷款。
申报时间:申报资料一式三份,2023年1月30日前报送至县民宗局(行政大楼534室)。
特别注意:若在其他部门申报了相关贷款贴息政策,本次请勿重复申报贴息。若申报了本次贷款贴息政策,请勿到其他部门重复申报。
在线咨询方式:0717--5821896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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