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象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
●政策内容:①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②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补贴。
●享受条件:申请者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1.吸纳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2.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咨询电话:0717-5822808
●责任部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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