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象范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按单位实际缴纳费用给予小微企业,非个人补贴)
●享受条件:申请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2.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咨询电话:0717-5822808
●责任部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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