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培训
●对象范围: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失地农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八类人员”)。
●政策内容:以上人员可在五峰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不少于20个课时的就业技能培训,可享受200元-5000元/人的就业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累计最多可享受三次。
●咨询电话:0717-5828195
●责任部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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