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培训补贴(岗前培训补贴)
●对象范围:组织岗位技能培训的企业。
●政策内容:对企业新录用的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失地农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的不少于20个课时的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500元/人,且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
●咨询电话:0717-5828195
●责任部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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